法治时评: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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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评论员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旨在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疫情阴霾逐渐褪去,“消费”承载了前所未有的厚望——压抑已久的消费热情需要一个释放的出口,沉寂多时的商家需要一个回血的契机,逐渐回升的经济需要一个提振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回暖的突破口。维护市场的生机和繁荣,更需要加强消费维权,捍卫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消费者才会敢消费、愿消费。

置于这一大背景下,今年的“3·15”显然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其不仅是关于消费维权,更关乎消费本身。数据显示,去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一审案件99279件;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110件,平均每年以38%的幅度递增,增长势头迅猛。这表明,消费者权益纠纷在增长,特别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这也表明,增强消费的同时,消费者期待营造一个更加规范的消费生态。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压力挑战,近期以来,全区统筹谋划,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和劲头,加力铆劲,连连“出招”,释放出全力以赴拼经济、稳发展的强烈信号,传递出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但是,也要看到面临的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受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领域消费回落,无可避免地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如何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维护?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消费者的满意为工作的标准,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能,让信息多跑路、让消费者少跑腿,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消费者的维权体验。以南宁市两级法院为例,去年受理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食品药品问题的,占比超70%。食品药品问题是消费的重点。要注重调研,拓宽消费维权格局,聚焦食药安全,关注老年人、青少年学生等重点群体,关注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与实务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消费者需求,解决维权的难点,提升消费维权的社会效益。要增进服务,注入消费维权温度,优化流程,提升消费维权质效。要加强宣传,以主动预防为主、教育引导为先,通过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生产者守法诚信经营,从源头上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

提振消费信心,就要让消费者“后顾无忧”,让消费者“脸上有笑”,就要加强预防和管制,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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