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阳春三月里的风“警”

编者按:近年来,广西政法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干警和先进集体。她们或身先士卒、国而忘家,或坚守一线、负重前行,一个个默默无闻的身影,坚守在不同的岗位,忠诚履职、奋力争先,尽显巾帼风采。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本报特地选取广西政法系统的优秀女干警和先进集体,分享她们在平凡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的感人故事,以飨读者。

赖金静:执法有尺度内心有温度


(资料图)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佳玲 通讯员 黄天麟

主角: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第二检察部主任

荣誉:个人三等功、办案团队集体三等功、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

她办理的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八尺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千案展示案例;她撰写的服务乡村振兴检察建议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优秀检察建议书……她是赖金静,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因办案效果突出,她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带领的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办案团队创建的“嘹啰壮乡检察蓝”文化品牌入选广西检察机关重点培育文化品牌。3月6日,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如果没有检察机关支持,我们的血汗钱不知何时才能拿到。”2022年4月19日,两名农民工代表向良庆区检察院赠送了一面写着“为民讨薪解难题,检察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感谢检察官的帮助。

为办好这个案子,赖金静在开庭前与法律援助律师多次商讨案情、交换意见,确保诉讼请求获得法院的支持。在判决生效后,她继续跟进案件执行,督促有履行能力的涉案企业主动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案件办结后,良庆区检察院积极与良庆区司法局协商,形成两部门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

只有向下扎根,才能向上生长。赖金静经常走进企业社区、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谈心,在办案中将情、理、法有效融合。

有一次,赖金静到那陈镇那蒙村进行普法宣传时,获知一起土地确权纠纷案。她了解到,当事人承包的土地位于良庆区与江南区的交界处,部分土地遭到别区村民抢种,村干部多次交涉无果。

为此,赖金静引导当事人先与镇政府和村干部核实有无土地承包证,再由村干部出面以那蒙村的名义填写土地确权申请书,并说明纠纷情况,最后启动土地确权调查程序。

“多想一点,多看一眼,多问一句”,这是赖金静在办案时坚守的理念。“我们讲的太复杂,群众听不懂,也解决不了问题。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要以‘求极致’的精神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2022年4月,赖金静出席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庭审理。作为公诉人又是公益诉讼起诉人,她逐一审查证据,制定周密翔实的举证提纲和出庭预案,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多元监督职能,实现了“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检察监督效能。

8年的检察生涯,凭着对法律的信仰与崇敬,对事业的忠诚与执着,赖金静努力做一名办案有韧度、执法有尺度、内心有温度的人民检察官。

王秋芳:纤手锁疑点慧眼寻蛛丝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徐颖娴

主角:苍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

荣誉:个人三等功、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

她耐心细致、抽丝剥茧,寻找无声的“证言”,用最严谨的答案,解开死者未尽之“话语”。她就是被同事称为“巾帼神探”的苍梧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法医王秋芳。

从警11年来,王秋芳慧眼寻蛛丝,纤手锁疑点,科学鉴定,破译死亡密码,揭秘现场真相,勘查各类刑事案件现场430多次,检验尸体300多具,活体检验1200多人次,出具伤情鉴定文书1000多份无一差错。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先后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广西廉洁家属、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称号。3月6日,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面对与尸体打交道、脏累血腥的法医工作岗位,王秋芳一干就是11年。“法医,相当于一名译者,可以将死亡密码翻译成有效信息,助力办案民警找到破案证据,让疑犯无处遁形。”王秋芳接受记者采访时感触颇深。

2012年,29岁的王秋芳弃医从警,成为苍梧县公安局首位女法医。王秋芳入警后马上迎来一次严峻的挑战,她第一次跟师傅农少文到案件现场就蒙了,竟然无从下手。农少文对她说:“尸体虽然是冰冷的,但也会‘说话’,法医就是要凭借专业的技术与缜密的思维,破解‘尸语’。”

之后,王秋芳开始找专业书籍“充电”,并通过向前辈虚心学习、自己的刻苦钻研,很快成为法医工作的行家里手。正因为这股细致严谨的工作劲头,让她在多起案件中为破案指明方向,使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4年,在一起刑事案件的讨论过程中,当其他同事都认为作案嫌疑人是男性时,王秋芳却提出了不同意见。她通过仔细检验尸体和勘验现场环境,分析出嫌疑人极有可能为女性。她的想法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办案人员通过调整侦查方向,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

法医工作的现场,是没有硝烟的战场。2015年夏季的一天,在侦办一起案件时需要当场解剖尸体,当时气温高达36摄氏度,尸体腐臭且爬满蛆虫,周围苍蝇乱飞,在现场环境极其恶劣的情况下,王秋芳二话不说,淡定地穿上防护衣,戴上手套和口罩,开始了细致的检验工作。连续3个多小时工作后,身穿防护服的她已汗流浃背,连鞋套都满是汗水……第二天,她因高强度的工作病倒了。

“法医还有另外一项繁琐的工作,就是对伤者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我能做的就是恪守廉洁纪律,公平公正,确保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对得起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对得起身上这套警服。”

解剖刀分量虽轻,意义却很重。法医工作虽然辛苦,但是能揭开事实真相,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在王秋芳眼里,于重重迷雾中寻找蛛丝马迹,在点点悬疑间还原案件真相,为案件侦破、定罪量刑提供准确依据,就是她的工作价值所在。

潘惠云:每起案件都“求极致”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陈家财 通讯员 杨萍

主角: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荣誉: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广西十佳公诉人、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

10年间,她始终默默埋头在卷宗里,一腔热血铸检魂,公平正义双肩担。

10年间,她共办理各种刑事案件千余件,年均办案量超100件,提起公诉的案件无一被判无罪。

10年间,她初心不改,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就是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惠云。从检那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连在一起。

自2012年大学毕业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潘惠云曾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广西三八红旗手,以及广西十佳公诉人、刑检抗诉业务标兵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3月6日,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案件办得好,就是要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让老百姓认可。”这是潘惠云常挂在嘴边的话。

2022年,潘惠云办理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由于证据不足,最终起诉2人、不起诉2人。被害人家属对不起诉2人的做法不理解,要到检察院讨说法。

当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潘惠云多次在电话里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并详细讲解案件情况。疫情过后,潘惠云第一时间约见被害人家属,面对面谈法理、述情理。被害人家属从最初的恶语相向,到最后把潘惠云当成了自己人。

从检10年,潘惠云早已褪去了当年稚嫩的模样,“办案时既要把自己当当事人,也要把自己当第三人,这样才能既兼顾情理又不失法理”。法律条文本身没有温度,但检察官有温情,潘惠云用女性的特质诠释着法律的公正,温暖着当事人的心。

不管是大案、要案还是普通简单的小案件,她都以“求极致”的态度全力以赴。在工作中,一些不解的声音总是难免——“嫌疑人又不是你孩子,直接起诉判了,为啥要考虑他的前途?”“被害人跟你非亲非故,还关爱救助,不费力气吗?”……

有过挫败,却未曾放弃。每当沮丧时,潘惠云就会手握检徽,这是她多年的习惯,也是她力量的补给站。头脑中回响着“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句话不仅仅是出庭的固有话术,更是潘惠云心中最坚如磐石的信念。

10年来,潘惠云热爱身上的检察蓝,全力以赴守护公平正义,坚守“法律在上,公正在心,竭力为民”的理念。心中有梦想,前进就有方向,脚下就有力量,未来的征程上,她将初心不改,继续为检察事业奉献自己的热血和无悔的青春。

梁艳:高墙里温暖的“梁妈妈”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段可可

主角: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政治教导员

荣誉:个人三等功、南宁市巾帼建功标兵、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监区,不管是年轻还是年长的在押人员,都亲切地称呼她“梁妈妈”;为了更好地帮助犯了错的“迷途羔羊”,她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用所学的知识和真情,唤回在押人员的一声声“梁妈妈”。

她就是梁艳,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政治教导员,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她曾荣获南宁市巾帼建功标兵、南宁市公安局评为“学习之星”党员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入选2022年《南宁警察故事》人物。3月6日,她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在押人员的情绪,直接影响她们的学习、训练和生活。为帮助在押人员调节情绪,梁艳带领女子管教大队的同事们制作了“心情晴雨表”——“晴天”“多云”“闪电”“大雨”代表在押人员的心情。这是女子管教大队在创新管理中建立起的在押人员“心情管理模式”。

画太阳的牌子代表心情良好,画乌云的牌子代表心情有点小郁闷,画闪电、大雨的牌子分别代表遇到了麻烦和心情很糟糕。在押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代表自己当天心情的名字卡贴在“心情晴雨表”相应的图标上。

如果在押人员把自己的名字卡贴在“阴天”的标志上,管教员会及时找其谈话,了解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如果贴在“闪电”的图标上,梁艳与大队领导就会主动与该在押人员沟通,及时帮助其解决问题。“心情晴雨表”让管教轻松把握在押人员的心理情况,对症下药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因为家里的琐事让我很心烦,我连续几天把名字卡贴‘雨天’的位置,梁妈妈看到后主动找我谈心。人一旦被关心,心情就好多了。”在押人员周某说。

自利用“心情晴雨表”建立“心情管理模式”以来,女子管教大队先后与280余名在押人员进行了谈话、沟通,为她们解决学习、训练和生活中的问题100余个,使她们的心情从多云、小雨转向晴天,帮助她们营造良好的安心待审、改过自新的环境氛围。

身为南宁市第一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党支部书记,梁艳坚持以人为本,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建设队伍。自第一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建队以来,全体民警热诚奉献,扎实工作。在梁艳的带动下,大队先后被评为南宁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以及获得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她力量”绽放“火焰蓝”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莉莎

主角: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女战士们

荣誉: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集体

巾帼不让须眉,红颜更胜儿郎。在南宁市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里,活跃着这样一群人——她们身躯娇小,意志却如钢铁般坚强;她们位居幕后,却勇于担当;她们不赴前线,却做着与之相当的冲锋陷阵之举……她们就是3月6日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的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的女战士们。

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是大队运转的枢纽和调度中心,共有14名成员,其中女性成员10名,年龄在22岁至35岁之间。她们承担着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消防宣传、窗口服务、财务管理、政治建设的重任,为维护隆安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强有力的巾帼力量。

一次,隆安县某镇一家超市发生一起火灾。潘康飞作为隆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的一分子,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还原火灾发生真相。大火虽然被扑灭,但温度依然很高,火场犹如一个巨大的烤箱。火场里,她忍着高温,从7时一直搜查到19时才出火场。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我们进入火场时,现场浓烟还没有散尽、建筑坍塌的危险还没有解除。”潘康飞说,“我们需要尽快找到第一手资料,才能更好地探寻整个火灾发生的过程,查明原因、厘清责任。”

除了火灾调查,潘康飞与黄静还需协助执法管理工作。她们常常深入辖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协助监督执法工作,累计协助监督检查单位2046家,督促整改隐患5517处。自2017年以来,隆安县没有发生影响性较大、亡人的火灾。

优异成绩的背后,除了得益于防火监督检查工作,更离不开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负责宣传工作的陆禄和陆凤仪,以消防宣传“五进”为主线,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2022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90余次,受教育群众近6万人。

在疫情期间,负责财务工作的陈柳眉和陆茸茸,建立与防疫需要相匹配、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防疫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酒精等物品,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卢丽珍和梁玉娇除了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落实职工的职业保障。她们主动对接县相关部门争取优待政策,实现了医疗救治、银行业务受理、指战员子女入学、景区游览等优待措施,极大解决了大队职工的后顾之忧。

“获得‘广西三八红旗手集体’是一种认可。因为,付出总会被看见。”潘康飞说,我们将再接再厉,在各自岗位上继续努力拼搏,扛起属于我们的“半边天”。

韦欣:用心护航青少年成长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林东婷 通讯员 叶鑫

主角: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荣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全区优秀法官、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

带露小花,绚丽芬芳。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路上,法官亦是护花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韦欣便是其中之一。

“小朋友,还想玩什么玩具?来,给你们送个小礼物……”2月24日,在南宁市中院心理辅导室,韦欣正耐心地和两个孩子聊天。

这两个孩子的父母因感情破裂要离婚,并都想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韦欣通过游戏、聊天的方式充分了解两个孩子的生活情况和想法,同时还向两个孩子转达了父母的爱,避免父母离婚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只顾结案,呵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才是我们的重要任务。”韦欣说。

关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直是韦欣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小明和小钦是同班同学。在一次嬉闹玩耍中,小明不小心把圆规戳到小钦的手,伤口因发炎并引发败血症。

经过及时治疗,小钦保住了性命,但是花了10余万元医疗费用。小明和小钦的家长因医疗费达不成一致,对簿公堂。

开庭时,双方父母在法庭上争吵,对孩子的心理影响很大。韦欣及时安抚双方情绪,耐心调解。小明家长最终同意赔偿,承担相应责任。

“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

“小明知道错了,你愿意原谅他吗?”

调解成功后,韦欣把疏导的重心回到孩子身上。最后,两个孩子手拉手走出法院。

与法同行、与情相伴,韦欣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在法庭上,韦欣是铁肩担道义、明眼辨是非的法官,用法治的力量矫正误入歧途的孩子;在课堂里,她是充满关爱、释法说理的老师,用法治的光芒温暖花季少年。

2022年7月,韦欣到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给女同学上了一堂预防性侵害安全教育的专题课。她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办等问题,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预防性侵害知识。

从预防侵害到防诈骗,从禁毒知识到安全上网,2013年以来,韦欣先后到20余所学校开展法治教育30余次,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

多年来,韦欣一边开展普法活动一边收集普法材料,总结普法经验,她负责编撰印制《南宁市中小学普法教案集》《校园欺凌典型案例集》《南宁市中小学模拟法庭比赛视频集》等,为南宁市普法工作提供了经验和资料。

出色的工作,让韦欣先后荣获2016年—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全区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3月6日,她又被自治区妇联授予2022年度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少,知法守法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这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好回报。”韦欣说。

春已至,风正和,愿纯真的笑脸如花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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