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简讯:绽放在边陲的巾帼之花

绽放在边陲的巾帼之花

——“全国巾帼文明岗”扶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女干警群像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孔维华 通讯员 廖宝根


【资料图】

▲2023年3月10日《广西法治日报》版面图

扶绥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她们,能攻能守敢为先;

她们,可刚可柔又可敬;

她们用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之基,将热爱烙印在心头肩上,用心血和汗水诠释着扶绥检察人的“最美”。

她们是扶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女干警。该部现有干警14人,其中女干警10名,占科室人数的71%,平均年龄33岁。花开“半边天”,巾帼从不让须眉。这支“铁军”先后荣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等称号,获集体表彰12次。近三年来,部门干警获得“全区优秀公诉人”“全区业务能手”等县级以上各类表彰45人次。近日,该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在维护边疆安宁中贡献巾帼力量

“无论是指控犯罪还是法律监督,我们的女检察官都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扶绥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芳玲言语间难掩自豪之情。

第一检察部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南疆繁荣稳定和谐安宁示范区”工作目标,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甘主任工作认真、专业、一丝不苟,有她在,我们就像有了‘定海神针’。”这是同事对第一检察部主任甘梓潼的评价。在审查一起抢劫案件时,甘梓潼发现5名同案犯和被害人均称有6人参与作案,这“第六人”是谁?甘梓潼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后,确认了“第六人”为阿宾,并让2名同案犯辨认出阿宾的照片,之后获取阿宾的真实姓名和住址,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应该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抓捕行动实时跟进。最后,阿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精品纠正漏捕案件。

甘梓潼在走访公安机关翻阅报案材料时,发现梁某可能涉嫌滥伐林木罪。经深挖细查,甘梓潼查出相关线索,并依法对梁某滥伐林木案进行立案监督,对案件每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全程监督,梁某最终被依法惩处。该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件。

近三年来,第一检察部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1件901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30件1201人,被授予“全市检察业务优秀集体”称号。坚决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办理的李某口罩诈骗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引导侦查刑事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利用边境地区走私、贩毒等犯罪,斩断贩毒通道,有效维护边疆地区安宁,被评为“全区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在守护公平正义中亮出巾帼底色

她们是法治公平正义的守护者。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她们以更精准的诉讼监督切实维护法治公平正义。

“精益求精”,是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潘春诗身上一个显著特点,在重大疑难案件面前,她总是“冲锋陷阵”“一马当先”,啃最难啃的骨头,是领导和同事心中的“女将军”。

莫某虚开增值税案,涉及多个企业,涉案人员多、牵连范围广、作案手法隐蔽、专业性强,涉案金额达4亿元,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面对这一疑难复杂的案件,潘春诗主动钻研恶补税务知识,积极落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要求,多次与税务部门、公安部门沟通,提前介入侦查,对证据收集、固定和证据体系完善提出建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为庭审诉讼夯实基础。

庭审中,在被告人拒不认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潘春诗从事实、证据等方面有力指控犯罪。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决莫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辛劳背后都是汗水,但女干警们从来没有怨言,任劳任怨撑起了第一检察部“半边天”。5年来,该部办理的诉讼监督案件有6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办理的潘某抢劫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精品纠正漏捕案件,办理的李某等人破坏生产经营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

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中传递巾帼温度

她们是惩恶扬善的“木兰”,也是仗剑护蕾的“妈妈”,刚柔之间,尽显巾帼不让须眉的大家风范。

如何给孩子们种下法律的“疫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是第一检察部的重要职责。

“大家知道14岁以下触犯刑法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为了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的影像,女干警们化身为无所不能的“超人”: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室,在“扶绥检察”微信公众号设立“扶检心灵驿站”专栏,定期邀请专业心理辅导师到学校开展心理辅导活动。以该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依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达10多万人次。

“感谢你们的推动,现在各部门对防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更加重视了,学校也抓得更紧了……”看着学生家长发来的感谢信息,第一检察部女干警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法律不是冰冷的,它也有温度。”检察官们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联合县妇联等职能部门建立心理干预、帮教回访、异地协作、司法救助等一体化联动机制,有效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并帮助被害儿童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因工作成绩突出,第一检察部先后被授予“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崇左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伟业,第一检察部的女干警们用忠诚肩负起检察人的庄严使命,用爱心浇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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