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即时:带着韧劲的“三心”法官

带着韧劲的“三心”法官

——记北流市人民法院法官梁珊


(相关资料图)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辛莲英

梁珊(右一)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这是北流市人民法院法官梁珊给人的第一印象,但是穿上法袍的她是坚毅和威严的。2011年大学毕业,梁珊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执着追求公平正义。她用责任守护正义、以忠诚诠释担当、把青春融入法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因表现突出,她荣获“全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3年2月,获得玉林市政法系统第二届“卓越政法人才”荣誉称号。

用真心换当事人欢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梁珊始终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尽心尽责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何某夫妇是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70多岁的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古稀之年还要和儿子打官司。

何某夫妇没有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儿女赡养。可是多年来,大儿子没有给付赡养费,何某夫妇的生活难以维系。无奈之下,老人将大儿子告上法院。

受理案件后,梁珊心情沉重。百善孝为先,作为儿子,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如果生硬地开庭,就案判案,亲情有可能破裂,不能根本地解决老人的问题。”梁珊认为,让亲情得到修补比判决本身更重要,于是决定调解此案。

“都是一家人,要以和为贵。赡养父母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自己的父母生活困难,作为子女不去养,谁养?”梁珊多次与老人的儿子沟通交流,释法明理。同时,劝导老人站在儿子的角度考虑问题,体谅儿子的难处,珍惜血脉之情,维护家庭和睦。

“父母一直偏爱弟弟妹妹,都不管我,现在没钱就找我,凭什么?”原来,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是,父母对待儿女没有一碗水端平。

“父母把你养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好好珍惜父母在的时光,不要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就晚了。”梁珊劝道。

经过调解,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何某的大儿子同意每个月给父母生活费,也尽量抽时间回家看望父母。

“只要用心用情调解,没有不可调和的亲情。”梁珊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从细节做起,用真心、真情换来当事人的舒心、安心。

用专心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年来,群体性、同类型案件数量上涨趋势明显,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为此,梁珊与同事创新推行“示范性审理+庭前调解”模式,实现办案“最优解”,大大提高审判质效。

“法官说得在理,我们这两天就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了。”不久前,北流市某小区的业主在梁珊释法说理后,爽快地表示尽快补交之前欠下的物业费。

这得益于此前她审理的同个小区的物业纠纷案。原来,该小区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1000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业主起诉至法院。

时任法官助理的梁珊参与化解这起物业纠纷。这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如果能争取先审理一个案件,再“以案说法”开展调解,或许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梁珊先从欠费较多的陈某入手,但多次打电话都无法联系上陈某。梁珊连续几天到该小区“晃悠”,期待“偶遇”陈某,也都扑了个空。几经询问,梁珊得知陈某不在此居住。她只好通过法院移动云平台向陈某发送手机短信,终于联系上陈某。

由于对物业公司服务有怨言,陈某把法官当成了“出气筒”,口不择言乱骂。面对当事人的怒气,梁珊认真倾听,并将陈某的诉求记在小本子里。梁珊结合案例,耐心细致地解答陈某的每一个问题,告知其不履行付款义务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最终,陈某理清了利害关系,表示尽快缴纳物业费。

“首战告捷”后,梁珊马上与同事在该小区业主微信群、单元大门、小区主要干道等发布、张贴案件公告,扩大普法宣传效力。结果,这批案件中有700多件以调解撤诉结案,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用仁心擦亮初心底色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梁珊的职业追求。她先后在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庭、乡镇法庭和研究室等部门工作,岗位在变化,为民初心始终不变。

在梁珊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父母因为小孩患病没钱医治,都想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

“不管离婚与否,父母都不能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况且孩子生病了,你们更应该好好照顾,孩子才能更快地恢复健康。”法庭上,梁珊苦口婆心地调解。

法庭外,梁珊积极与妇联等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妇联的支持。同时,她指导这对夫妇通过水滴平台筹措到大部分医药费,让孩子得到及时救治。最终,经过调解,这对夫妻认识到为人父母所应承担的义务,主动撤诉,表示再困难也要一起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容易感情用事,甚至触犯法律。我们要加大普法的力度,让群众学会用法律守护家园、守护生活。”梁珊说。

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梁珊积极参与巡回法庭、“一村一法官”等工作,同时担任几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她还将自己的法治理念诉诸笔端,其中《西部地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模式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模式研究》《从“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开展探究法院赋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可行性路径》分别荣获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三等奖、广西诉讼法学会征文一等奖,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指导,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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