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资讯:马山司法所:调解棘手纠纷 大家安心过年
□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傅永新 韦艳丽
【资料图】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赔偿金,谢谢你们!”近日,当覃某从柳城县司法局马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上接过2.8万元赔偿金时,连声道谢。
覃某是柳城县马山镇马山村的村民,2022年1月26日,经本屯村民甘某介绍到寨隆镇帮乔某卸肥料。当日16时,因货车装货过高被高空电线缠绕,覃某爬上车顶进行电线分离时,乔某开车移动,导致其从车上跌落造成右脚跟粉碎性骨折。
覃某受伤后,乔某当即开车将覃某送到医院治疗,并预交3000元医药费。在医院治疗3天后,由于临近春节,医生允许覃某出院,但嘱咐他后续要做进一步手术治疗,且严禁用中草药敷治。但乔某建议覃某以中草药敷治治疗为主,不做手术治疗。覃某因经济困难,便采纳乔某给出的治疗方案。
2022年4月,覃某伤势恶化,右脚软组织肿胀,再次到医院就诊,但已错过最佳手术治疗时间,医生判断右脚跟可能会残疾。覃某悔不该听信乔某之言,违背医嘱。“我两个儿子还没有成家立业,一家的经济来源全靠我,要是残疾了,该怎么支撑这个家啊!”覃某难过地说。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里,覃某的伤一直未痊愈,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其间,覃某向乔某和甘某要求赔偿各种费用4万元,但未能达成协议,赔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今年1月18日,覃某到柳城县马山司法所求助。为不让当事人带着心事过年,司法所急事快办,当日下午就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我承认,覃某受伤是我造成的,但覃某不是我雇佣的人。覃某是顶替甘某务工才出现事故,所以甘某应承担50%的责任。”乔某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凭什么要我承担50%的责任。当时,你发现覃某不是你的受雇人员,完全可以拒绝他出工。”甘某很不服气,当即辩驳乔某,“再说,导致覃某错过治疗最佳时机,乔某有责任。为减少赔偿医疗费用,违背医嘱,蛊惑覃某使用草药治疗,导致覃某伤情进一步恶化,如果当时遵从医嘱的后续治疗,说不定早痊愈了。”
“乔某在此次事故中的态度是积极的,第一时间将覃某送医治疗并预交了医药费。但乔某的过错也是主要的,这个要看清。”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道,“覃某不听医嘱,致伤情加重,覃某自身也有一定责任。”
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又继续开导当事人:发生这次事故对三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损失,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后续发展状况,在这次事故中,乔某应负主要责任,负责总支出的50%;甘某负次要责任,负责总支出的35%;覃某自身也有责任,负责总支出的15%。
近日,覃某终于拿到乔某和甘某支付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赔偿金2.8万元,于是有了文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