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


(资料图)

云吞饺子皮添加非食用硼砂 “一条龙”产销“山寨”电子烟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55公斤,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者被罚款10068元;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一家公司被罚款14.1万元……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中查办的多起典型案件。这批案件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

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

2022年7月20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巴马镇民族市场猪肉行的韦某某当日从农户手中购买了55公斤猪肉在市场销售。这批猪肉未经生猪检验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韦某某被查获时,已售出部分问题猪肉,未出售的猪肉被执法人员当场扣押。韦某某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巴马县市场监管局责令韦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0068元,并没收涉案猪肉。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

2022年1月23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联合桂林市公安局检查广西金丰裕运输有限公司的内部加油站,发现加油站的实际经营者是桂林市兴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未依法办理成品油经营手续,为社会车辆提供加油服务。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加油站的加油设备,扣押了7465升成品油。经检验,该加油站销售的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均为不合格产品。该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1万元,并没收涉事成品油。

加工面食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

2022年6月1日,田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金穗商场某面食加工店生产的云吞皮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云吞皮里有非食用物质硼砂,为质量不合格食品。7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检查,发现商家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场查获硼砂115克、小苏打60克、硼砂小苏打混合物8500克。执法人员对该店生产的饺子皮、云吞皮,花色挂面以及普通挂面进行抽样检验,再次检出非食用物质硼砂。商家在生产销售食品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涉嫌犯罪,田东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生产销售“山寨”电子烟涉案1.1亿元

2022年5月25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八步区三加村芳林大桥旁,查获林某某等人生产的印有“ELF·BAR”标识的电子烟3.21万支、包装盒约20万个,以及用于生产的原材料近200桶及生产设备。8月8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顺藤摸瓜,在平南县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捣毁一个电子烟制假售假窝点,查获印有ESCOBARS、ELFBAR等3个品牌的电子烟1.87万支、电子烟原料及电子烟半成品等涉案物品一批。经查,涉案的电子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1.1亿元。林某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验机构做检验时偷工减料

2022年6月22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抽查某检验机构对广西梧州中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出具的定期检验合格证书及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定期检验报告,发现报告里缺少两个必须要做的检验项目。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为涉事的7辆罐车做检验时,擅自减少检验项目,其中5辆车没有做罐体与底盘(或者行走机构)连接检查项目,2辆车没有做呼吸阀与紧急泄放装置校验项目。检验机构做检验时偷工减料,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梧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检验机构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40500元。

关键词: 执法人员 检疫检验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