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头条丨高擎利剑除黑恶

高擎利剑除黑恶

——广西法院五年扫黑除恶工作综述


(资料图)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昳昕 通讯员 邹培江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扫黑除恶是一场明与暗的较量,是一场激浊扬清的硬仗……2018年至2022年11月30日,广西法院共一审受理涉黑恶犯罪案件1090件,审结1048件,一审结案率为96.15%,生效涉黑恶案件共执行到位金额232006.36万元,发现并移交涉黑恶线索1932条、“保护伞”线索448条……

2022年12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白皮书》,全面总结5年来广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情况。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犯罪,助力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城乡安宁,群众安乐。

坚持高位部署,确保责任落实

“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细、抓实。”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说。

2019年4月2日至3日,黄海龙到桂林市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上,黄海龙先后听取桂林市8个基层法院院长和桂林中级人民法院的扫黑除恶情况汇报,并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专项斗争3年间,自治区高院充分发挥督导利器作用,8次开展全区性专题调研及督导,推动各级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政治立场、扎实的责任担当,将专项斗争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同时,广西三级法院均成立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逐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直接谋划推动、直接部署落实、直接办理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各级法院保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职能不变、制度不改、人员不减,继续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实现常态化运行。

据了解,广西各级法院院长庭长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大案难案,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占比56.27%。

持续建章立制,确保规范高效。广西各级法院在专项斗争期间,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机制,共出台规范性文件458份,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标准。2021年,自治区高院印发《广西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全区各级法院闻令而动,均制定辖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方案,把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穿扫黑除恶工作始终。

依法审判执行,确保优质高效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2022年10月31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文斌琦、向涛等2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主犯文斌琦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7.5万元。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

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变,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的方向不变,对涉黑恶案件审理质量要求不变,广西各级法院对黑恶势力下狠手、出重拳。

自治区高院对全区重大涉黑恶案件加大指导,通过大要案攻坚一体解决制约审判的共性问题,推动旧案清仓见底,新案动态平衡。

截至2022年11月,全国扫黑办督办的南宁“李氏三兄弟”案、桂林陈基福案、河池韦道贵案、玉林杨剑区案、桂林文斌琦案以及自治区扫黑办督办的50余件涉黑恶案件均已顺利审结。

广西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组织认定标准和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既不降格放纵,也不拔高凑数,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历史检验和人民检验。

坚持依法严惩,在生效的黑恶案件中,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1762人,重刑率为37.19%。

为优化审判管理制度,提高审判质效。广西各级法院按照“大案专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原则,推行涉黑案件审判“相对集中管辖”,充分发挥繁简分流制度的快慢分道作用,不断优化审判管理,大力提升审判效率。巧妙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云审判”方式有效破解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阅卷、会见、提押、庭审等难题。

全方位清缴“黑财”“隐财”,打准黑恶势力的“七寸”。

广西各级法院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处置工作。同时,创新执行途径,探索出“一控二定三连斩”、执行保全关口前移、法院“代位求偿”被执行人债权、“黑财清底”网络司法拍卖专场等执行新举措,成效显著。

黎健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执行到位数额高达7.4亿元;张树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执行到位1.59亿元……

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常治长效

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广西法院坚持源头治理,用司法之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坚持协同配合,高效“打伞破网”。广西各级法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推进政策协同、业务配合、工作联动。不断建立健全“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工作机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2018年至2022年11月,全区法院发现并移交涉黑恶线索1932条2518人、“保护伞”线索448条519人;38名公职人员因充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被判处刑罚。

——扩展司法职能,深入综合治理。黑源于恶、恶始于乱。2018年至2022年11月,广西法院以司法建议为抓手,以堵漏建制为目标,通过案件审理查找行业监管漏洞、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司法建议665份,得到反馈633份。此外,广西各级法院积极协助组织、民政等部门开展选举联审等工作,建立健全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联审规范化流程和信息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恶问题的“两委”成员,助力乡村振兴。

——主动宣传教育,唱响法治强音。广西法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2018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共印制发放70余万份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手册,宣传报道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报道1140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60余次,公布黑恶犯罪典型案例190件。一项项制度,持续巩固扫黑除恶成果,让社会治安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行百里者半九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西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饱满的斗争精神、更加高强的斗争本领,着力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 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 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