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速看:藤县:小山村实现大和谐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冼子茵 黄浩
(相关资料图)
禁毒志愿者在永太村开展禁毒宣传。
初冬,记者来到梧州市藤县宁康乡永太村采访。走进永太村村委会,只见三层楼房,整洁干净,墙上挂着的一张奖状格外醒目:永太村荣获县级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永太村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工作为抓手,探索推行‘民族团结+’模式,将民族工作与基层党建、禁毒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在创新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多点发力,释放基层治理效能,激活了‘一池春水’。”永太村党总支部书记黄素向记者介绍。
永太村位于宁康乡西面,与贵港市平南县马练乡相邻。在这个2000多人口的小村落,聚居着汉族、瑶族、苗族、水族和侗族群众600多人。永太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为契机,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吸纳57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志愿者入网入格,搭建“村党总支—村小组—户”的民族团结工作“三级网络”,把全村划分为6个大网格、17个中网格、36个小网格。依托“大中小”三级网格,将人员力量下沉,由镇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每月由网格员牵头,针对各类极端隐患重点人员、家庭婚恋纠纷等进行排查,最大限度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2022年全村无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发生,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2.4%。
“感谢宁康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解,我们才能领回种植桉树的工钱3.3万元。”来自贵州省的6名少数民族农民工握着宁康乡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由于老板拖欠工资,6名农民工经多次追讨无果后,向宁康乡调解委员会求助。经地方党委政府的多方协调,6名农民工最终讨回了“血汗钱”。永太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统筹乡网格员、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等各方力量,化身“法治宣传员”,构筑“村-组-网格员”调解工作网络,构建1个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协调中心,建立完善3支专业性调解队,专(兼)职调解员15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两年来,全村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7起,调处成功26起,调处成功率达96%,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你好!我们计划明天在平太组水产垌举行一个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现场推广会,诚邀你到时参加……”
“郭技术员,我的玉米叶子全变红了,快来帮我看看……”
这是永太村的驻村工作队员与村民的对话。平日里,驻村工作队员经常举办农技讲座、田间微课堂,并走进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
永太村秉承“靠山吃山,靠山致富”的发展理念,发挥少数民族地域和气候资源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顺应农时推广特色产业培植优化,建立示范种植基地,引导村民种植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实现发家致富。其推广的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2+3”模式,解决了永太村大豆玉米种植户争地矛盾的突出问题,实现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融合发展。
近年来,永太村先后获得自治区卫生村、梧州市民族团结示范村、藤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藤县“无毒村”等荣誉称号,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典型少数民族文明幸福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