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热点:李柳凤:办“鸡毛蒜皮”案 解急难愁盼事

办“鸡毛蒜皮”案解急难愁盼事

——记柳城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李柳凤

□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黄汉柳


(资料图)

李柳凤(右)回访一起抚养权案件当事人。

“阿伯,你孙女能去学校读书了吗?”

“刚办好手续,我孙女明天就去读书,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日前,在柳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庭长李柳凤正用当地方言跟当事人打电话,询问案件后续情况。

一头卷发扎成马尾束在脑后,显得干脆利落,眼镜片后的双眸闪烁着温柔睿智的光。这是李柳凤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在生活中热心开朗,在工作中雷厉风行。这是同事们对李柳凤的评价。

作为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她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农民和外来务工者,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李柳凤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最大化保障他们的权益。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这些荣誉称号是对李柳凤工作的最好褒奖。

视频调解了却老人心事

一个星期五的17时30分,一位老人拿着一叠材料在立案大厅急得团团转,额上汗珠直冒,自言自语:“怎么办,难搞了……”李柳凤上前询问,得知老人在为孙女办理入学手续时,缺少确定孙女抚养权的材料,学校告知材料提交期限截至下周一。眼看法院工作人员准备下班,又恰逢周末,老人担心赶不及办业务,急得不知所措。

李柳凤把老人安排到办公室,一边安抚情绪,一边详细了解情况。

原来,老人的独生子因车祸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儿媳妇认为自己一介农妇,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无法抚养两个孩子。经协商,媳妇把不足一岁的孙子带回湖南老家抚养,孙女留给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奶奶有退休金,有能力抚养孙女,但一直没办抚养手续,直到孙女今年要上小学,要办理入学手续时,才发现缺少孙女监护人的材料。

儿媳妇在外地,疫情原因无法赶回。老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打听得知法院可通过视频办案,立即辗转赶到法院,但此时已快到下班时间。

不能耽误孩子读书。李柳凤随即安排团队人员加班审查材料,并与老人儿媳取得了联系。

随后,法官通过调解平台完成视频调解,不到2个小时便完成立案、调解等工作。周一一大早,老人到法院拿到调解书,赶到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

为确保案结事了,李柳凤还特意回访了解老人孙女是否顺利就读。

联动调解化“买房送天台”纠纷

“如果不是因为送天台,我们才不会选楼顶。开发商要按承诺把天台围起来不给我们单独使用……”

“绝对不和解,这样欺骗我们,我们要告到底……”10多名购房者坐在调解室里激动地嚷嚷。

……

这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引起的纠纷。开发商为促销,打着买楼顶送天台的宣传口号吸引购房者。邓某等7户购房者就是冲着赠送的天台,买了柳城县一楼盘32栋顶楼。临近交房却被告知天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能围起来供楼顶业主单独使用。邓某等7户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已付购房款。

因“赠送天台”的承诺并未写在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拒不承认有过“购买楼顶赠送天台”的承诺。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买房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一生中的大事。李柳凤深知每起案件背后都牵扯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她不敢有丝毫怠慢。

审查案卷过程中,李柳凤发现邓某等人选房时曾录下视频。视频里,销售人员曾以同一开发商在外地的楼盘做示例,展示外地楼盘楼顶业主将天台装修成花园的样子,表示邓某等人购房后,也可将天台围起来做同样的规划。

李柳凤了解到邓某等人已将售房人员涉嫌虚假宣传一事举报到消费者协会。经邓某等人同意,李柳凤决定与消协调解人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李柳凤与消协调解人员向邓某等人释明:天台所有权归整栋楼房的全体业主共有,业主都要合理使用,不能单独归某个业主所有;即使将“赠送天台”的承诺写在合同里也是无效条款,双方都无法按合同履行义务;合同部分无效不必然导致合同全部无效或因此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引导邓某等人提出合理诉求:可以要求开发商减免部分物业费或给予购房优惠。对于开发商,李柳凤则向其说明: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更应积极担起社会责任,塑造企业积极正面的形象;告知房地产开发商对其销售人员培训管理不严,向购房者做出无效承诺,构成虚假宣传可能面临的处罚。

双方的矛盾在办案人员释法说理下有所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补偿每户业主7500元。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困难,才能赢得老百姓的信任,这也是法官的工作职责和历史使命。”李柳凤如是说。

成就感来自妥善处理百姓“小案”

李柳凤乐于助人,追求上进,在哪里都受欢迎。在负责立案庭全面工作中,李柳凤兢兢业业抓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调处“321”工作法落地生根,诉讼服务中心的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柳城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466件,全部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其中,音频调解261件,诉前调解平均办理时长为2.84天。

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李柳凤因地制宜、整合优势资源,融合多元文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她和同事们一起借助多方力量,开展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引导社会法治新风尚,在群众中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帮助群众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办案之余,李柳凤积极延伸司法为民工作触角,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村屯、企业等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500余次,在诉前化解民事纠纷1000余起。

在基层奋斗多年,李柳凤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她说:“这些年,我没有办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办的都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牵扯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看到每起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我心里就很有成就感……”

关键词: 鸡毛蒜皮 单独使用 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