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治理”推动“大团结”

——崇左市政法部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纪实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赵剑云


【资料图】

近年来,崇左市政法部门以市域社会治理为抓手,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格局,通过创新民族事务治理模式、创新边疆法治宣传方式、创新法治服务方式等手段,巩固发展崇左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大好局面。

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崇左市是多民族聚居的南疆国门城市,辖区居住着壮、汉、苗、侗等38个民族。全市251.4万户籍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89.6%,其中壮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89%,是广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全国壮族人口最集中的设市区。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切实维护边疆安宁,崇左市政法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引导边境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防意识。同时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将促进各民族团结与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初,崇左市在全市政法系统部署实施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五小工程”,将各民族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办好。5月8日,扶绥县公安局民警在走访社区过程中,获取一条在逃命案积案犯罪嫌疑人的关键信息。最终,扶绥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在广东省普宁市将潜逃26年的命案犯罪嫌疑人赵某峰抓获归案,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崇左市积极创新民族事务治理模式,将村(社区)网格员、村(社区)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层政法力量,以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乡镇法庭、检察室等平台打造成为服务各族群众的重要窗口,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崇左市司法局实施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培养计划,共培养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1753人,占人民调解员总数的87.65%。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崇左市各民族群众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区前列。

筑牢“人民防线”保安全

崇左市政法部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鼓励广大政法干警积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语言,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参与“壮族三月三”、壮族霜降节等少数民族节庆活动,用少数民族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法治宣传。

崇左市政法部门还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载体,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对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机制。崇左市司法局坚持在少数民族地区用少数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少数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等方式,加强少数民族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十进”、民族法治大篷车下乡、“法治三月三·山歌响边关”法治宣传活动,受到少数民族群众普遍欢迎。

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崇左市政法部门积极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边境各族群众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的“人民防线”,让崇左市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共建民族团结和谐家园

崇左市政法部门以乡村振兴工作为契机,扎实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发动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治中来,并通过常态化开展警民交流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民族团结“乡村检察路”工作,针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路途偏远的国家司法救助少数民族申请人做到“三进村”:进村与申请人见面听取诉求、进村了解核实情况、进村发放救助金;加大对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增进司法人文关怀,有力促进全市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目前,“乡村检察路”机制已延伸到办理控告申诉检察案件、民事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等,真正把“检察便民路”连到各民族群众“家门口”,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2年,崇左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脱薄争先”典型案例。

此外,崇左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等9个单位会签《关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等7个文件,合力撑起边境地区各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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