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开招用2530名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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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南宁讯(记者罗妮)9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2530名。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作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及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等工作职责。招用对象是国家统一招考的广西区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届、2022届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区外广西籍2023届高校毕业生。
农业类、林业类、环境保护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水利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法律类等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等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2023届高校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交通补贴30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县按规定统一组织缴纳,并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享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工作和生活安排在村里,驻村开展工作,由所在乡镇统筹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安排一次性安家经费,采用实报实销制,由村委会专款专用于改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基本住宿和办公条件。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由乡镇按自治区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期满后不续签,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颁发《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其工作服务时间计算为工龄,同时视为服务基层年限。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2年内可同等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区内事业单位。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区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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