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实时:我区法院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力度


(资料图)

我区法院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力度

去年,全区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近两亿元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法律援助法、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汇报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据介绍,近年来,全区法院落实律师辩护和值班律师制度,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力度,全面有效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

全区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积极与司法机关共同设立援助律师工作室,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两年,全区法院共有3298件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全区法院积极履行律师辩护通知义务,扎实推进实现刑辩律师全覆盖。全区法院一审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参与率整体提升。同时,全区法院一审涉黑案件已基本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防城港市、钦州市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区法院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改革工作。自治区高院会同有关单位会签《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出台《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的意见》,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为律师参与阅卷、会见等诉讼活动提供便利。

自治区高院积极及时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由广西律师协会每日指派一名律师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值班接访工作,并每半年指派4名至6名实习律师志愿者定期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参与导诉、法律咨询、申诉等诉讼服务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6年11月至2022年12月,自治区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共对接安排律师1500余人次,自治区高院对值班律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向值班律师共计发放补助42万余元;2018年7月至2022年12月,自治区高院共对接安排实习律师志愿者52名,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向实习律师共计发放补助49万余元。

全区法院严格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申请司法援助的当事人,法院准予缓交、减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2022年,全区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89亿元。对法律援助人员复制相关材料的,各级法院均免费提供复印设备及适当数量的纸张。

自治区高院建议,将“全覆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夯实物质基础,推动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解决部分县区律师储备不均衡问题。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范围逐步扩展至低收入群体。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