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消息!购房者未付清首付 房开公司逾期交房 双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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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未付清首付 房开公司逾期交房 双双违约
法院:继续履行合同驳回双方诉请
平安广西网柳城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汪明沛 梁冬柳)购房者没付清首付款,而是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房开公司)借款用于支付首付款,房开公司则逾期交房,结果双方互诉对方违约。柳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驳回购房者和房开公司的诉请。
2022年7月,谭某把一家房开公司诉至柳城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房开公司交付房屋、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1164元、赔偿损失8635元。房开公司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谭某返还公司垫付的购房款3万元、支付违约金44910元。
原来,谭某与房开公司于2015年3月6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谭某购买房开公司一套总价款为25万余元的房屋,同时约定了首付款、按揭贷款等支付方式及时间,交房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签订合同当天,谭某交付首付款3万元,因无力支付余下首付款,便与房开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房开公司46925元抵付首付款。随后,双方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按揭款转至房开公司账户。后来,谭某又向房开公司付款16925元,尚欠首付款3万元,房开公司也一直没有交房。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同意继续履行。由于谭某必须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才能办理按揭贷款,为此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房开公司做了谭某已经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账单,让其顺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以,借款协议书的性质是谭某欠下购房首付款的凭据,或者说是房开公司同意谭某分期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承诺书,实际上是双方把购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方式变更为分期付款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购房者没有全额支付购房款,房开公司没有按期交房,哪一方违约?谭某认为,按约定,其应当先行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房开公司在后按期交房。经交涉,房开公司同意到交房时谭某才交齐尚欠的购房首付款。现在房开公司逾期不交房已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房开公司认为,谭某应先行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但谭某拒不交付,还带头闹事致使施工困难进而逾期交房。谭某违约在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开公司明知谭某没有一次性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却做出谭某已一次性全额支付首付款的账单,等于自认谭某已一次性全额支付首付款的事实,违反有关规定,房开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变更购房首付款支付方式后,谭某未能按期付款是事实,但其称房开公司同意到交房时才交款的证据不足。另外,至今未见房开公司通知对方交房的事。因此,双方均违反商品房买卖应当先行一次性全额交清购房首付款,然后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规定。
结合双方都有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诚意等,法院认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法院遂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驳回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房开公司的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