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热点:凤山:司法救助温暖事故受害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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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凤山讯(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陆祖藏)“感谢政府、感谢交警,谢谢你们帮我侄女申请到救助基金。”2月6日,凤山县凤城镇弄者村村民刘大妈带着侄女,将一面锦旗送到凤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她们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2022年9月30日下午,张某兵醉酒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张某军等人,从凤城镇弄者村高王屯往弄者村弄兰屯方向行驶,其间车辆发生后溜翻下山坡,造成张某军当场死亡,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核查,张某兵持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92mg/100ml。

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结合目击者的证言证词,凤山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兵醉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该事故发生过程中过错严重,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刘大妈的侄女是张某军的妻子,她是聋哑人且肢体残疾,与张某军育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她生活不能自理,平时全由张某军照顾日常起居。如今,这两个孩子寄养在刘大妈家。

张某军的离世,对这个家庭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办案民警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其家属申请到4万余元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决实际困难。下一步,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警方将继续努力协调,帮助张某军家属向政府申请司法救助。

目前,张某兵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凤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司法救助 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