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堵点难点 推动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


(资料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精准指导创新施策

打通堵点难点 推动设区的市高质量立法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通讯员葛婧谢瑞丰)自设区的市被赋予立法权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作为,立足广西实际,以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切入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近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大指导力度、创新指导方式、增强指导实效,深入防城港、玉林、贺州等市开展设区的市立法调研与指导,通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以及法规改稿会等方式,整合各方力量,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大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绩效管理是战略目标管理的工具,在国内外公共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要求“改革绩效考评制度”。钦州玉林两市响应自治区关于“积极探索设区市层面的绩效管理立法,创造更多的成功经验,为自治区一级绩效立法提供参考或依据”建议,于2022年10月启动了绩效管理立法。绩效管理立法,全国仅有济南、杭州两市开展这项工作,属于一项探索性、创新性较强的工作。为加快推动两市绩效管理立法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且全程参与对两市绩效管理立法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2023年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两市关于绩效管理立法工作汇报,要求统一认识,协调好进度,力争年内出台相关法规。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与自治区绩效办沟通进度,协调两市立法遇到的难题。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绩效办在玉林市召开立法座谈和改稿会,并邀请钦州市参加,与玉林市、钦州市人大以及相关部门面对面沟通、改稿。两市在立法中遇到的关于适用主体范围、法律责任等立法难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会上逐一进行解答,从法理学、政治学以及实践的角度明晰了“履行公共职能、承担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主体都属于绩效管理立法的适用对象”等难点问题,推动两市正确把握“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近日,玉林、钦州两市已将两个条例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防城港市“停车难”是当地群众关切的社会问题,相关停车管理立法也存在着诸多立法堵点。为了指导该市解决好“停车难”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防城港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阶段就提前介入,前往防城港市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研,协助其在南宁组织召开关于条例草案的专家论证会。在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之前,赴该市召开由多方参与的条例草案改稿会,“面对面指导、一对一帮扶”,对法规逐条研究、修改,将有关合法性和重大合理性问题解决在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阶段。经此打磨之后的条例草案既在将客运、货车、危化品车辆纳入停车规划等条款设置上体现地方特色,又在负责停车管理的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停车服务收费等方面不与上位法抵触,找准了上位法规定与地方实际情况的结合点。

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持续坚持实践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继续探索、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科学合理地谋划立法工作,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展参与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和效率,力争使全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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