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一对夫妻大意丢失40000元财物 民警及时帮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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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兴业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陈卉)日前,兴业县一对夫妻在街头不慎遗失价值4万多元的金银首饰和数千元现金,兴业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动追查,帮助失主寻回遗失财物。

1月25日,大年初四22时,兴业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接到一对夫妻报警,称他们当晚开车到兴业县石南镇南街和建设路十字路口的一间花店买花,不小心遗失一个小袋子,其中有价值4万多元的金银首饰和数千元的现金。夫妻俩多方寻找无果,只好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与辅警到现场走访调查,兴业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同步开展侦查。经多方寻找,民警发现一名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女子经过花店时把掉在地上的小袋子捡走了。经查,电动自行车车主为石南镇东周村的唐某。

1月26日凌晨1时许,民警辅警来到石南镇东周村找到唐某。唐某称,几年前其已将该电动自行车卖掉了,但不记得卖去了哪里。线索中断,警方并没有气馁,继续加大警力摸排走访。

1月26日一大早,民警接到唐某家属的电话,称他们想起电动自行车是卖给了欧女士,并和欧女士取得了联系。

9时许,唐某家属带着欧女士来到派出所,将捡拾到的金银首饰和现金交还给失主夫妇。财物失而复得,失主夫妇激动不已,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兴业县公安局 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