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一个都不能放弃

一个都不能放弃

——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罪犯侧记


【资料图】

□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林东婷 通讯员黄明强

“以前不懂法,觉得这样做好玩,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现在我只想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报答母亲。”在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罪犯柳某某后悔地说。

柳某某出生于2006年9月,父亲于2013年去世,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母亲从事屠宰工作。柳某某读小学时成绩不错,但上初中后,母亲忙于工作,疏于对其管教,致使柳某某接触了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多次参与打架、盗窃,最后辍学回家。2021年8月9日凌晨,因为朋友喜欢一辆电动车,为了充老大、讲义气,柳某某组织5个朋友一起实施拦路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如今,柳某某已在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作为全区唯一关押未成年罪犯的监狱,一直秉承“一个都不能放弃”的宗旨,认真教育改造每一个未成年罪犯,使他们悔悟罪错、弃恶从善,以全新的面貌回归社会。

改造人难,把失足青少年改造好更难。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警官用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失足青少年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错,积极改造。

“妈妈,您一个人把我拉扯大,我却不知道您的辛苦,现在走上犯罪道路,真的对不起您!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在最近一次会见中,李某某对母亲说。

2006年9月出生的李某某,来自一个单亲家庭。因平时沉溺淫秽视频,加上自我控制能力差,李某某竟然伙同11周岁的石某某强奸一名女童。结果,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是这里工作的重点。”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四监区李警官说,罪犯每天都要接受政治、法治、文化、德育等教育,开展劳动习艺,进行半军事化的行为矫治训练,做到行为规范,纪律严明。

所有罪犯进入监区后,警官们先从纪律上对他们进行改造,组织他们按时就寝按时劳动,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行为养成习惯;通过建立互监联保机制,使罪犯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进步;通过习艺劳动,培养劳动技能的方式,让罪犯切实感受到父母的艰辛;通过开设法治教育课堂的方式,促使罪犯不断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2005年3月出生的马某某,在南宁某职校读书。2020年12月28日凌晨,为了给同学出气,马某某和几个同学在一个夜宵店找到被害人,对其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折叠小刀朝被害人背部捅了一刀,致被害人身亡。因马某某是从犯,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我们曾经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经过警官们的耐心教育和教导,我们深刻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马某某说。

一年来,马某某在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认真学习各项监规、纪律和法律,因表现突出,被选为辅助岗位罪犯,负责协助警官管理秩序,并先后多次获得表扬。按照程序,他将得到一次减刑的机会,提前出狱。

“这里是全区未成年罪犯的‘学校’,警官作为‘老师’,将努力改造每一个罪犯,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四监区李教官说。

关键词: 未成年犯 未成年罪犯 不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