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出海 稳得住 有收入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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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房子跃

开海在即,沉寂许久的渔港又变得喧嚣、热闹起来,北海市银海区的渔民张某父子脸上洋溢着喜悦,在渔船上忙着补充给养,调试动力,蓄势待发。张某父子是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银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主动联系多个部门对张某父子外出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后,向当地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批准其外出捕鱼获采纳。经多方努力,张某父子重获出海捕鱼机会。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聚焦护航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能动履职,建立社区矫正联合督导机制,堵塞海上脱管漏管风险,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全方位实施向海发展战略,以检察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

管矫并重,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机制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大多靠海为生,需要经常跨区域外出捕鱼以维持家中生计,一旦出海就面临着捕捞作业距离远、范围广、周期长,教育帮扶、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等情况。

为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难、监管难、帮扶难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北海市检察机关试点探索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新路径,设立驻社区矫正机构检察官办公室,引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规范填写出海申请资料,并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引导他们遵法守法;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审查论证风险,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实行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报备机制,严格落实“出海登记,落地报到”等工作要求。

北海市检察机关推动司法局、海洋局共同建立北海市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就业培训基地,帮助无渔业背景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出海技能,取得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船员证”,实现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能出海、稳得住、有收入”,让社区矫正监督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要“稳得住”更要“矫得好”,北海市检察机关联合渔业协会、海洋局等部门在微信群上打造“云上法治课堂”,开展法律法规、警示案例学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防止违法犯罪。

科技赋能,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海上作业极易受自然气候影响,传统的监管手段容易发生脱管风险,北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北海市海洋局为社区矫正对象船只免费安装“宽带卫星通信终端”,解决远海手机无法上网、信号不稳定等问题,便于社区矫正机构通过实时微信位置共享,获取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轨迹。同时,借力海洋、渔业部门的北斗定位系统,实现海上渔船远程作业全轨迹监控。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逃避监管、违规外出等情况,北海市检察机关搭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模型,利用公安、司法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数据信息进行数据碰撞比对,结合实地调查,核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13人,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但未依法告知12人,未向出入境管理部门作限制出境报告24人。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监督相关部门及时纠正,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联合督导,推动社矫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监督质效,自治区检察院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开展联合调研,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形成了定期核对数据、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的工作意见并下发指导全区执行,有力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数据统计。

为确保工作意见落实见效,自治区检察院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到各地市实地督导,协调解决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存在对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考评工作认识偏差、有畏难情绪等问题,推进形成一体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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