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绿”起来了


【资料图】

临桂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废弃矿山“绿”起来了

平安广西网桂林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吕建华 通讯员 李志勇 曹阳)近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在临桂镇二塘村委会侯寨村的石灰岩矿山举行揭牌仪式,将桂林市首个公益诉讼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示范点设在这里。

3年前,临桂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时,发现桂林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侯寨村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矿山开采,导致31.6公顷的土地被损毁,11.7公顷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荡然无存,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让遭到严重破坏的矿山恢复生机,临桂区检察院在明确采矿企业的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经专家评审确定的生态修复费用900余万元,得到了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该采矿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临桂区检察院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缴生态修复费用,使侯寨村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有了专项资金保障。

临桂区检察院干警多次赴候寨村摸排走访,实地了解矿山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涉案企业沟通协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后半篇文章”。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侯寨村石灰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方案顺利实施。

历时3年的治理,过去光秃陡峭的岩壁被修整成三层阶梯状,因采矿遗留的大量松散碎石被人工清除,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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