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政法部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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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非法利益链 严打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
我区政法部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近年来,我区政法部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努力构建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社会大格局,强化司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水平,形成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2018年至2022年,全区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810件,保护要素涵盖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渔业及林业资源等不同类型。北海海事法院审理的顾某宏诉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渔业行政处罚案,支持行政机关对在北部湾海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螺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全区各级法院着力加强生物栖息空间载体司法保护,在漓江、涠洲岛、崇左白头叶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19个,司法守护生态系统和生物繁衍家园。全区各级法院还不断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朋友圈”,加强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与周边省市县法院的跨域协作,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联合设立“省际联络站”,协同保护贺江流域生态环境。
2020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共批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犯罪225件346人,起诉1304件1944人,形成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实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126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35件880人。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促进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野生动植物公益司法保护力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6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导宁铁检察机关办理“灭绝式”电捕野生蚯蚓破坏生态案,推动全链条整治捕、购、制、销黑色产业链。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6件,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办理的2件保护红树林生存环境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构建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社会大格局,全面推行“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出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广州专员办、自治区林业局建立林业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
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犯罪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危害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取得初步成效。严打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开展“清风”“亮剑”“国门利剑”及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5月16日以来,全区共破获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13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3名。重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严格落实“河湖长+警长”制,加强河湖沿岸巡防,严打涉水犯罪。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85起,同比上升244.4%,破案10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40名,同比上升360.3%,打掉犯罪团伙12个,逮捕10人,直诉9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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