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法院:暂缓信用惩戒 助力“造血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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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信用惩戒 助力“造血再生”

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利用信用修复机制执结5起案件

平安广西网柳州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龙仲方)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利用信用修复机制,助力被执行人“造血再生”,成功执结5起案件。

胡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2017年11月至2021年9月被5人分别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金额共计32万元。柳北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胡某名下的房产及其养老金账户。

该房产是胡某名下的唯一住房,其80多岁的老母亲亦居住于此,暂时不宜腾空房屋进行拍卖,因此胡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每月2500元的养老金收入。2017年底,胡某的养老金账户被冻结后,其主动向法院提出,每月向法院执行账户转款1000元,剩余款项作为其和母亲的生活费。考虑到胡某的母亲无收入也没有其他子女,法院同意了胡某的请求,解冻了其养老金账户。

但胡某仅支付了2个月的款项便不再履行义务。鉴于胡某违背承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柳北区法院拟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并拟对其养老金账户恢复冻结。胡某向执行法官解释,称每月还1000元周期太长,于是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增加收入。为了取得合作伙伴的信任,其将养老金银行卡交给合作伙伴保管。胡某称生意前景较好,希望法院给予宽限,下个月一定如数还款。考虑到胡某有主动还款意愿,法院对其训诫后,暂缓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果然,到了下个还款日,胡某按照承诺交来当期款项,并补交了逾期的款项。此后几年里,随着收入的增长,胡某每月的还款金额从1000元增加到3000元。

2020年,胡某主动向法院反映,其母亲已去世,可以将居住的房屋拍卖还债了。法院启动拍卖程序,胡某还清大部分债务。2022年12月,胡某将最后一期还款交给法院,长长舒了一口气:“感谢法官对我网开一面,让我能把生意做起来,不仅还清所有债务,而且以后的生活也有了保障。”

法官说法:司法执行中的信用修复,是指在执行案件中存在信用瑕疵的被执行人,通过承诺、报告及有限履行等方式依法履行限制消费、报告财产及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切实履行部分或全部执行义务,经审查确定可以解除限制消费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帮助被执行人恢复日常活动能力、经营能力的信用恢复办法。柳北区法院暂缓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给了胡某一次“造血再生”的机会,不仅提高了胡某的履行能力,而且鼓励了其诚信履行行为,树立了一个从失信到诚信的典范。

关键词: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