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简讯:贺州中院: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纪实


【资料图】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胡弓

贺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少红(左二)在富川县小阳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调研。

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12月,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9179件,审结17251件,分别同比上升1.07%和2.87%;受理行政案件1112件,审结952件,分别同比上升9.77%和3.82%。

亮眼成绩的背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付出了哪些努力?

去年以来,贺州市中院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诉讼服务质效稳居全区前列。

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我们要始终坚持‘案案是营商环境、人人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保驾护航。”在贺州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五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少红说,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贡献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为此,贺州市中院持续深化《关于为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动4个方面42项措施落细落实,全面服务保障东融发展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成效凸显:

——开展为期2个月的涉国资国企案件专项攻坚活动,落实涉国企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涉国企案件审执绿色通道等3个方面11项措施,为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89件,涉案标的7.33亿元。

——“全力东融特色法庭”进入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先进典型示范案例”候选,贺州市中院被评为贺州市2021年度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入选全市第一批“实干干实、快干干好”先进典型。

贺州市中院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全院全员参与的营创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实方案》,将30多条服务举措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全过程;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工作中,贺州市中院持续落实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创新“一控一放一收一扩”管理方式,尽可能缩短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全市法院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不含诉执流转)88天,同比减少4天,排名全区法院第三;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创新涉房地产案件执破融合模式,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审结破产案件12件,打造“交房即交证”破产重整贺州模式,推动“在美宫城”破产项目复工复产,“烂尾”10年的汇豪国际城160套房实现顺利交房,金泰大厦384户业主交房交证问题得到解决。

为企业增效开出良方

贺州市中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在“实干干实、快干干好”中走在前作表率,探索形成了“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方法,即以“谋”为前提、以“快”为核心、以“巧”为关键、以“惠”为目标,将处置案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在全面、快速、巧妙和惠及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开展执法,实现了依法执行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2020年,贺州某林业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亿元资产被搁置,欠下千万元债务无力偿还,职工多次上访请求相关部门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维护林业公司职工合法权益,贺州市中院积极谋划处置方案,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人,激发查封财产的融资活力。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贺州市中院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依托网络平台广泛发布拍卖信息,大力推介当地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到贺州投资兴业,力争实现拍卖价值最大化。最后,经3家竞买人83次出价后,拍卖的资产由广西某家居公司以最高价1.58亿元竞得,溢价率超出50%。

面对如此困境,贺州市中院及时“亮剑”,盘活亿元资产,助企偿还现有债务,并让失业职工重新返岗,企业从负债累累到2022年实现4亿元的营收,为贺州贡献2000多万元税收。

这一成功案例的背后,凝聚着贺州市中院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的司法智慧。

2022年,贺州市中院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目标,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采取调解、“活封活扣”等方式化解涉企纠纷822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买卖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137件,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渡难关。此外,该院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组织精干法官结合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及时向有关企业、行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接种“法律疫苗”。2022年,共走访企业263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71个,开展普法宣传200余次。该院还联合市工商联开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之“暖企服务月”活动,设立“联合解纷工作室”,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审结涉中小微企业民商事案件988件(含旧存),涉案标的2.75亿元。

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作为市中院派驻干部,我一定担起自己的职责,与村‘两委’成员一道,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去年8月,解决了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高宅村100余人用水难题后,面对群众的感激,贺州市中院派驻高宅村工作队员杨福临如是说。

贺州市中院帮扶联系的高宅村,为少数民族聚居地、高寒山区、水源林保护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基础设施薄弱。去年,贺州市中院拨付资金解决高宅村100余人生产生活缺水难题。该院驻村工作队员杨福临被评为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像杨福临这样的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去年,贺州市中院共派驻了19名。19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后,立足村情实际,实行“四心四抓”:铁下心、抓班子,捧着心、抓民生,耐着心、抓稳定,横下心、抓发展。他们奔赴乡村振兴一线,各显其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27个。

在此基础上,贺州市中院落实落细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政策,妥善处理承包地“三权分立”等各类涉农纠纷57件,为促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全市法院设立“一村一法官”联系点379个,开展巡回审判217次,化解矛盾纠纷1352件,让案件审判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