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文:昭平县法院:坚持不懈,25年旧案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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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昭平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林来燕)11月23日,一起历经25年的旧案,在昭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数次组织调解下,终于执行完毕。

1993年4月,李某在陈某的经营部购买了一辆价值23.9万元的柴油车。两人约定,李某先支付车款17.4万元,余款在提车后6个月内付清,并约定了分期利率和逾期利率。

李某提车后,按照约定多次分期支付,但6个月到期后仍未付清余款。经陈某多次追索,李某均以无款为由拒绝支付。陈某于1996年向昭平县法院提起诉讼。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李某于1996年11月30日全部付清所欠的购车款及利息42450元。之后,李某交付了部分车款,但在限定履行期内仍未交清,尚欠本金1.41万元,于是陈某在1997年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基于当时执行措施有限,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5年来,昭平县法院从未放弃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跟踪追查。

近期,申请人陈某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核查,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名下开设有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遂再次对该案启动查询程序。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李某财产流失,法院对李某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多次联系李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在法官的多次释法说理下,李某来到昭平县法院将1.41万元本金及利息全部支付完毕。这起历经25年的执行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关键词: 被执行人 付清余款 坚持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