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新要闻】无人机洒农药操作不当 致相邻农作物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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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钟山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林岸青)近年来,无人机等新型科技装备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中,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但若操作不当,则可能造成相邻作物受损的情况。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联合公安镇司法所,调处一起此类型的新型侵权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陈某在钟山县公安镇承包农田种植经济作物。今年9月17日,陈某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因操作不当及风力影响等,造成农田相邻的杨某相等6户农户的正处于生长期的晚稻、莲藕、慈姑受到影响。发现农作物出现药害后,杨某相等6户农户采取补救措施,起到一定的缓解效果,但除草剂药害具有后效性,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杨某相等6户农户向政府部门求助。公安镇政府联合县相关业务站技术人员,到农田进行现场调查,后出具调查情况报告:确认无人机除草是导致此次农作物受害的直接原因,共造成杨某相等6户农户的13.67亩晚稻、2亩莲藕、0.3亩慈姑受到影响。

公安人民法庭启动联调联动机制,联合公安镇司法所对此次事件后续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并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于今年12月8日前赔偿杨某相等6户农户经济损失共1.21万元。承办法官当场出具诉前调解书,案件成功化解。

关键词: 操作不当 合法权益 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