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热议:男子委托朋友代订包厢后不付款 被起诉追偿近万元
委托朋友代订包厢后不付款
(资料图片)
被起诉追偿近万元
□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谢怡欣 覃柳面
孔成级委托云上天代为预订娱乐城的一间包厢消费,当晚在包厢里消费近万元,却没有结账。最终,云上天不得不代为付款,并把坑了自己的孔成级诉至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云上天与一家娱乐城的股东相熟。2021年5月7日晚,孔成级打电话给云上天,让云上天帮在娱乐城预订一间包厢消费,按照以往习惯先消费,当月月底结款。于是,云上天为孔成级预订了一间包厢,孔成级和朋友当晚在包厢里消费了9514元。
5月30日到了,孔成级却并没有向娱乐城结款。为此,云上天多次通过微信要求孔成级及时付款,孔成级均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要求延期付款。6月3日,云上天来到孔成级家中,找孔成级商量付款事宜,孔成级承诺会尽快付款。
2021年6月7日,云上天在娱乐城催促下,不得不代孔成级向娱乐城支付消费款9500元。孔成级却一直没还款给云上天。
于是,云上天把孔成级诉至柳江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孔成级偿还9500元及利息,利息以95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4%,从2021年6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
经法院合法传唤,孔成级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由于孔成级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和对云上天主张的默认。柳江区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柳江区法院认为,孔成级在委托云上天预订的包厢内实际消费达9514元,经催收仍未予支付,云上天不得不代孔成级向娱乐城支付了消费款9500元,因此,云上天请求孔成级偿还代付的9500元于法有据。孔成级拖欠云上天代付的消费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云上天据此要求孔成级偿付自2021年6月7日起的利息损失,理由正当。但本案为委托合同纠纷,双方对违约责任未作出明确约定,云上天主张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依据不足。云上天的利息损失应以拖欠的消费款95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7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标准计付。
柳江区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孔成级支付云上天9500元及利息。(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理评析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云上天与孔成级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但双方达成预订包厢消费的口头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孔成级委托云上天在娱乐城预订包厢消费,之后实际消费9514元。云上天代孔成级向娱乐城支付消费款后,有权要求其偿还代付的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