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力争达七成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 2023-08-17 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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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南宁讯(记者 黄崇焊 通讯员 黄静兰)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条件、标准、程序、复核管理和奖惩等工作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区实现示范县覆盖率达到70%;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带动全域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管理办法》提出,辖区内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任务的县级人民政府,符合“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等条件的,可申请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管理办法》提出,各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力,符合创建条件和标准,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的县(市、区)中60%以上获评示范县,予以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管理办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要建立完善创建指标评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引领和监督指导,加强工作协调、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认真总结示范县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示范县的宣传推广,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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