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检察长”守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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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桂林讯(见习记者孙盛峰通讯员韦文婷唐慧荣)“我们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太薄弱了,未经审批乱搭建的行为破坏了赖以生存的河湖环境,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整改,及时拆除违法搭建的棚子,今后一定引以为戒。”近日,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教育下,临桂区中庸镇村民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作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承诺。

自今年7月起,临桂区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临桂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巡河巡湖专项检查行动,调查辖区部分乡镇河湖周边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共同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经调查,工作人员发现黄沙瑶族乡黄沙村、中庸镇华镜村、南边山靖远村、临桂镇独峰村有5片区域存在“四乱”情况,相关责任人未经水利部门批准,在河湖周边区域违法搭建养殖棚、铁皮棚、钓鱼棚等,破坏周边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责令相关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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