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商圈调解日”就地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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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无讼商圈调解日”就地化解纠纷
平安广西网柳州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龙力)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继创建五星街“无讼商圈”和成立两家“无讼商圈”司法服务联络站后,整合辖区工商联、街道办和商会调解组织的优势资源,开设“无讼商圈调解日”,推动商圈纠纷高效就地化解。7月3日,城中区法院联合五星街道司法所、五星街道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化解一起历时数年的物业服务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五星街道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商圈内一物业公司与其服务的一所幼儿园存在多年的物业纠纷。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幼儿园长期平稳运行,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在“无讼商圈调解日”进行调解,并邀请法院、街道司法所共同参与。
法官、调解员反复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从社会责任等多角度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历史欠费以及在未来每年度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幼儿园严格履行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义务,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给予幼儿园一定的扶持照顾,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尽全力支持幼儿园工作,最大限度关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这起物业纠纷的化解,不仅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而且在幼儿园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起沟通交流的桥梁,为幼儿园的健康平稳运营提供稳固的后勤保障。
“无讼商圈调解日”是城中区法院继建立“无讼商圈”司法服务联络站后推出的又一举措,主要是借助街道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排查商圈诉讼风险,建立商圈纠纷预警机制,在征得当事人调解意向后,同其他调解案件一并排入“无讼商圈调解日”集中调解,推动法院、街道司法所、商会调解委员会多方一体化联动解纷,实现商圈各类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化解。
下一步,城中区法院将继续探索“无讼商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商圈内各类纠纷就地化解,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有效降低成讼率,推进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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