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审核关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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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把审核关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制度供给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莉莎 通讯员 常红霞)自治区司法厅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营商环境中的制度性障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制度,重点围绕与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把是否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要求作为审查重点。强调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切实做到详细核实文件起草过程是否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是否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文件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审核文件是否合法合规,防止文件违法减损企业法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叫停”“亮红灯”。

同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合法性审核闭环和备案审查闭环,跟踪掌握审核意见和备案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确保合法性审核意见发挥实效和备案审查事后监督有效,真正从源头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实施。

自治区司法厅进一步明确清理责任,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确保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明晰,具体到单位和个人。在此基础上,全面清理涉及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重点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严密部署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2022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梳理核查各类政策措施5528份,其中废止86份、修改28份、失效15份,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

此外,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制度供给。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流程高效运行;全面摸清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有针对性地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开展合法性审核时,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助推出台《2022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广西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任务清单》,以及落地实施《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综合施策,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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