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加力促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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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加力促进乡村振兴

公共财政向“三农”领域倾斜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去年,我区继续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兜牢乡村民生底线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科目支出达到737.75亿元,农林水科目中的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84.1亿元、增长3%,超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5个百分点。

我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领域倾斜。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15亿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资金达53.31亿元,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八大特色农业产业、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县域工业园区设施、乡村振兴新动能等领域项目建设。

我区进一步拓宽财政资金筹集渠道,确保“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继续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54个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0.61亿元,并将50%以上的资金投向农业生产发展领域。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6.3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坚持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落实土地出让收益56.99亿元支持“三农”发展。

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系列文件,调整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调整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提出22条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细化措施,强化产业项目风险防控,着力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出台《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3年起,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财政投入每年亩均增加200元,在2030年前财政投入将达到亩均3000元补助标准,支持全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970万亩。

关键词: 农田建设 土地出让 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