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司法局三举措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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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静 李倩

近年来,万秀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典型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万秀区“八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通过强化宣传、落实制度、抓实培育工程等措施,积极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期,司法部、民政部公布了“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万秀区潘塘社区入选。目前,万秀区辖区内共有南中社区、蓝天社区、潘塘社区等3个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坚持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宣传。结合法治事件、社会热点,通过广场宣传、法治讲座等形式,坚持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宣传,如在潘塘社区,先后组织开展“法律进小区、进公园”等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册,“法律明白人”、社区网格员长期活跃在社区各楼栋,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途径,受教育人群15000余人次。

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常年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为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等。同时积极协调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综治专干、心理咨询师等请进社区,为社区及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辅导,主动送法上门。

扎实推进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积极组织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参加“法律明白人”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示范点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的目标,有效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今后,万秀区司法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法治与基层治理紧密连接,依托法治阵地,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带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发挥新媒介阵地作用和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等线下资源作用,促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解决,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根植法治精神。

关键词: 民主法治 区司法局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