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完善村规民约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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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完善村规民约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治理开新路 乡村绽新颜

平安广西网凌云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赠荣 通讯员 杨再茂)“垃圾不落地,污水不见天,杂物不乱放,棚圈不乱建。厅堂要明亮,厨房要干净,脏话不出口,文明要传承。”……走在凌云县大街小巷、乡间村屯,时常听到村民们高声念着这样朗朗上口的顺口溜。这是凌云县引导各村(社区)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认真梳理和修订完善,进一步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治安、乡风文明、移风易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全部纳入村规民约,并将村规民约送交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使村规民约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以及社会道德观念,增强村规民约的实用性和约束力。

凌云县通过对村规民约进行更新和完善,签订知晓承诺书,提高知晓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由“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转变,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提升的能力,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遵守”的乡村治理氛围。

“爱国守法新风尚,村规民约记心田;耕读传家勤有道,书香门第品为先。”“洁身自爱禁赌毒,不良习俗莫沾身;婚丧嫁娶不攀比,助残扶弱献爱心。”下甲镇平怀村山歌手何春英面对到访的记者,唱起了宣传村规民约的山歌。

平怀村党支部书记郁再俭表示:“村规民约的落地落实,促进了基层治理,过去名目繁多、互相攀比的酒席现在少了,大家感受到‘久违的轻松’;房前屋后、村屯道路脏乱差的现象,现在也得到了改善;以前邻里之间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如今互帮互助蔚然成风……”

村规民约的修订更新,在凌云县各村(社区)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成效。该县逐步探索出一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法治、自治、德治和智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新路子,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村规民约 自我监督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