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消息!广西查处5起涉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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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恶意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

我区查处5起涉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连日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抗疫物资价格专项巡查和常态监管,打击恶意涨价、串通涨价和捏造、散布不实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截至12月19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检查涉疫物资经营户11641家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为释放警示震慑效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月19日曝光一批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典型案例。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状况,连日来,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涉疫物资(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防护用品)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协调各方做好稳价保供工作。12月10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确保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2月15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同日,该局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工作督导组赴柳州市、来宾市督导检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纷纷行动。12月19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16人次、检查经营户1369家次,未发现价格违法案件;召集医药批发、连锁药店等经营户召开政策指导会、提醒告诫会2场次,重点企业参会数量11家;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向经营户送达提醒告诫函839份,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1份,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111份。

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经营户11641家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召开政策指导会、提醒告诫会69场次,重点企业参会数量1650家;向经营户送达提醒告诫函9896份,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1534份,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2132份。

为加大对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的查处力度,达到警示震慑效果,12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典型案例。

12月13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宁市华芝堂大药房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大药房于2022年11月17日购进的盒装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36s),购进价格为20元/盒。12月5日以正常价格卖出,发现销量暴涨后,于当日提价至48元/盒,之后再次提价至58元/盒。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39.58%和50%,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给予违法所得最高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14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北海市正本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大药房2022年12月10日购进的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0.3g×100片/瓶),购进价格为5.1元/瓶,销售价格分别为50元/瓶和55元/瓶。该大药房销售的上述药品,购进价格不变,其进销差价率分别为85.21%和86.55%,违反了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不能超过15%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大药房给予违法所得最高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市场监管 重点企业 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