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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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黄世钊)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新格局,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五方面的任务: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新机制,完善科学高效内部运行新制度,创新县域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能力新提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医共体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健康管理有效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全区7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以上,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群众健康获得感明显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现医防协同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明确,县域内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原则上只组建一个医共体。鼓励实力强的县级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医共体,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他成员单位所有制性质、人事管理、人员隶属、资产归属等保持不变。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健全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

实施意见提出,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在医共体内统筹使用;整合各成员单位编制资源,探索建立“人才编制池”,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优先用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新进在编人员户籍关系可留在医共体牵头医院所在地,人事档案由牵头医院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医共体内推行“县聘乡用”的用人制度,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各地要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和政策;用编人员服务期满后,可按规定通过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在本县域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合理流动。各地要建立健全医共体绩效考评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适应医共体建设的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整体核定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医共体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范围。医共体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健康促进服务。医共体要承担辖区居民健康促进主力军责任,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前期干预,指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肿瘤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县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连续服务。强化妇幼健康管理,要充分发挥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优势,加强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资源统一整合纳入县(市、区)妇幼保健院,加强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技术指导、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拓展基层医疗服务内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增设二级诊疗科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诊疗的全科门诊;不断加强住院服务,结合实际诊疗需求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延长服务链,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关键词: 妇幼保健院 全面推进 双向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