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百事通!广西公安:精准化解“小矛盾” 倾力构筑“大平安”
精准化解“小矛盾” 倾力构筑“大平安”
我区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化解四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相关资料图)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特约记者 莫水土 刘文杰)家庭矛盾、婚恋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和经济债务纠纷等四类矛盾纠纷尽管涉及面小,社会影响不大,但是多发高发,处置不及时或方法不当,极易升级为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公安机关把排查四类矛盾纠纷作为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的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和警力全力化解,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今年6月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排查出四类矛盾纠纷17270起,成功化解15603起,化解率90.4%;全区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22.6%,环比下降16.7%。
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司法行政、法院、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提升化解效能。7月31日,象州县大乐镇某村一村民从外地打工回来,怀疑妻子与邻村一村民有染,便到对方家中欲实施报复,但未遇到人。象州县公安局大乐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并及时报告镇党委。镇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组及时开展防范化解工作。8月2日,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针对四类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各地公安机关注重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化解。
北海市公安局在基层派出所建立“渔哥调解室”“六尺巷调解室”等特色警务调解室,在综治部门指导下,采取“警民联调”“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做好四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成功化解四类矛盾纠纷373起。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整合力量,形成隐患联查、风险联控、矛盾联调,工作实体化、规范化、机制化、智能化的“三联四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四类矛盾纠纷。
凤山县公安局建立矛盾纠纷“家门口”化解机制。派出所在每个村(社区)建立“警民工作群”,群众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后,可在微信群求助或报警,民警及时发声,组织人员到当事人家里或田间地头进行调解。今年1月至9月,全县公安机关通过“家门口”调解机制成功化解邻里纠纷148件。
陆川县公安局良田派出所实行“三诊”(巡诊、会诊、复诊)工作法,把四类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保证辖区和谐稳定。
目前,我区普遍建立“一社区一警两辅警”和“一村一警务助理”警务模式,各地公安机关利用社区民警和警务助理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通过入户走访排查,及时发现新矛盾、新纠纷,并及时跟进,落实稳控化解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广西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深受当地民风民俗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涉及家庭、邻里生活类纠纷的调解中,各地公安机关借助民俗民风和民族文化的特殊影响力,通过乡音乡情开展工作,找到打开群众心结的“钥匙”。
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同胞有认“老同”(结拜兄弟)的风俗,一对“老同”往往是两个村子感情沟通的“桥梁”。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派出所建立“瑶老同”调解队,巧借瑶族传统村规民约“石牌律”和“石牌头人”调和矛盾,使民族传统文化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独特作用,受到瑶族群众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