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检察院:播撒法治阳光 点亮青春梦想

播撒法治阳光 点亮青春梦想


(资料图)

苍梧县检察院开启“检察+X”合作新模式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李继远 通讯员江旺懋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启“检察+X”合作新模式,强化外部联动,深化检校共建、检教互通、检保互融、检民共筑,让法治阳光播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建议,筑“护苗”防线

为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苍梧县检察院按照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强化校园性侵预防,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儿童”多重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平安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日,苍梧县检察院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苍梧县教育局制发“关于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检察建议。

在公开送达仪式上,苍梧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锦梅向县教育局通报了2020年以来苍梧县辖区内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并就部分中小学校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4条检察建议。

“对于检察建议提到的问题,我们将迅速进行整改,在期限内回复整改情况,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好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等,共同推动学校预防性侵害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苍梧县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姚兵表示。

“净化校园环境,就是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土壤。”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结束后,举行了“检教携手”共护未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工作联席会议。王锦梅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如何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以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与苍梧县教育局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送法授课,织密防护网

9月20日至10月20日,苍梧县检察院联合梧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苍梧县民政局、苍梧县教育局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共设置9个专场,覆盖全县9个乡镇,在每个乡镇开设培训班专场,为300余名乡镇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和培训。

苍梧县检察院通过以点带面、以训代普等方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让300余名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以及各中小学校的主要管理者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宣讲者和践行者,进一步激活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法化甘霖,护航未成年人

近日,“青葵向阳”未检团队在王锦梅的带领下,来到苍梧县高级中学,为学生们上了一堂题为“守护未来的你”的法治课。

“我还想着以后暑假去兼职赚点零花钱呢,想不到兼职有这样的陷阱。”苍梧县实验中学一名女同学在观看普法视频后心有余悸。

“并不是所有的兼职都有陷阱。大家在选择暑假兼职时,一定要经过父母的同意,同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遇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勇敢说不,并及时报警求助。”检察官叶长清提醒道。

课堂上,检察官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以及如何树立正确的恋爱观、预防性侵害、遭遇性侵害应如何保护自己,教育同学们要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小太阳”,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督促家长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苍梧县检察院、教育局发出预防性侵害公开信,要求家长切实承担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提升对子女安全教育的关注度,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思想安全防线,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苍梧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青葵向阳”未检品牌作用,多措并举,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