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启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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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启动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确保救助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韦茂明)今年以来,受洪涝、台风、低温冷冻、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南宁市部分群众受灾。日前,南宁市应急局召开全市2022年至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进一步做好救助受灾困难群众的工作。

南宁市应急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从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救助对象分类、救助标准制定、具体材料填报等五方面对2022年至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抓细抓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好调查摸底、申报和审核审批工作;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合理制定本地救助标准,并加强协调沟通,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实施救助;严格资金下拨流程,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强化跟踪调度,加快资金发放进程,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实时掌握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救助情况,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关键词: 受灾群众 春节前发 具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