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矫正对象”重回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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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饶彩桂)“小军同学这次返现后表现很好,很珍惜上学的机会,上课更加认真,回答问题更积极,没有什么异常行为,请你们放心,我们一起帮助他走完人生最关键的时刻。”10月9日,藤县司法局副局长卢宁带队到平南某中学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军的情况,以上谈话是其班主任梁老师对小军的表现给出了肯定的评价。“报告张所,我已经到学校办理了注册,明天就正式上课啦,谢谢你们让我重回校园,我会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的”。10月10日上午9时,藤县塘步司法所所长张家祥电话响了起来,这一通短暂的通话,预示着一个学生的新开始,也是一名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迈出入正道的第一步。

原来打电话的另一头是一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小吴,今日是他线上正式入学注册的日子,他早早收拾好行李从藤县出发梧州,入读梧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后第一时间跟监管他的司法所所长打电话,分享他的喜悦。

小军和小吴都是县司法局在管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小军因为好奇,利用其化学天赋自制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而小吴则因为去年参与抢劫一辆电动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按照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对象不得随意离开执行地。”刚开始,司法局工作人员业犯难。

“但他们犯罪时都是在校学生,也有继续求学的意愿。”司法局工作人员获知他们的情况后,告知小军和小吴都有权利外出就学的权利,先后上门走访他们的父母,一方面通过解释《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监管的特殊规定消除其父母的顾虑,另一方面动员和鼓励他们一起支持两名未成年人完成学业。特别是小军,目前是高三学生,为了不耽误他学习,工作人员在国庆节期间放弃休假也帮助其办理了请假外出相关手续,让他按时入学就读。

“学习”“矫正”两不误是县司法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的大方向,目前累计帮助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圆满大学;9人正在就读或已经完成中专学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是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步骤,不仅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生动彰显了《社区矫正法》宽严相济和刚柔并济的管理原则,向社会传递更多社会正能量。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未成年人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