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球播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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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到2025年,14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吴志刚)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编制《广西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力争到2025年,全区14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从2025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公开发布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2年,全区14个地级城市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总体评价结果为“好”;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6.5%,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9.6%,昼间噪声达标率优于夜间。与2021年相比,城市区域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均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稍有上升。

噪声污染已成为当前生态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焦点。2022年我区共收到各渠道噪声投诉案件207869件,居各类污染投诉的第一位。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占81.08%,为噪声主要污染源;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占15.69%;工业噪声投诉占1.92%;交通运输噪声占1.31%。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此编制了《广西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力争到2025年,14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当前广西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任务是全面推进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在2023年底前,完成南宁市2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的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柳州等13个设区市180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自动监测数据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网。

我区将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扰民,创造宁静生活环境。2025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公开发布全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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