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播报】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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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线索严打六类涉网黑恶犯罪

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

平安广西网南宁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蓝灿 通讯员 陈柳君)3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即日起至2023年底,广西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领域持续纵深开展。

全区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网络“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六类涉网黑恶犯罪,具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引诱受害者“裸聊”并录制视频,通过诱导受害者下载安装木马软件窃取通讯录等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受害者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受害者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受害者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性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受害者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号广西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收,邮编:530012;电子邮件举报地址:gxgasaoh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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