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速讯丨平乐法院刑事繁简分流跑出司法“加速度”

在快慢之变中奏出公正和谐曲

——平乐法院刑事繁简分流跑出司法“加速度”

□赵桂芳


(资料图片)

1月16日上午,平乐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模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七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整个庭审过程紧凑、快速,七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只提效率、不减质量。”

庭审现场

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的案件,在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的同时,加大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的力度,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稳步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是平乐法院刑事审判庭推行简案快审、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方式之一。

近年来,平乐法院扎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强化速裁、简易程序的适用,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进一步对速裁、简易案件创新性的进行层次分明的多层次分流,经过不断地摸索实践和总结提高,逐步形成简案快办不减质、繁案精办不减速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在提高刑事审判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权利,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双赢。2022年,受理刑事案件272件,审结264件,其中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结案件213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7.5天,同比减少4天;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31%,同比提升2.28%。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及一审服判息诉率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四个集中”盘活现有司法资源

为提高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建立“四个集中”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推行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式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充分利用立案审查时间,依法及时稳妥把好立案审查关,做到集中受理;将简案“打包”集中开庭审理和宣判,并合理运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对多个简易刑事案件集中审理,有效节约审判资源和警务保障力量;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简化裁判文书,对适用裁速、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适用表格式判决书,做到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制定简案快办案件的庭审规程,简化庭审的流程,做到集中宣判,集中释法说理,或联合公诉人、辩护人向被告人阐明法理,打消疑虑,促使其服判息诉。

相关机制文件

集中宣判及释法明理

“资源聚合”提升专业审判能力

准确把握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公正和效率并重,合理配置刑事审判力量,巩固优化刑事案件均衡结案和平均审限,成立2个审判团队轮流办理检察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由1名法官助理负责2个团队判决书的草拟工作,由主办法官负责审核签发,让法官专心投入繁案的审理;每个团队配有一名书记员,由书记员负责速裁、简易案件的送达、庭审记录等工作,充分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快速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类案检索和指导案例规范作用,严把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关,最大限度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团队成员

加强联动配合打好“组合拳”

加强沟通交流,对于立案后存在证据瑕疵的案件,立即与公诉机关沟通,在庭前补充完整证据。对于拟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公诉机关及时与刑事审判团队联系沟通,确保量刑建议适当,类案量刑均衡。对于集中审理的案件,协调公诉机关指派一名公诉人出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庭审等待时间。加大与法警大队的衔接和配合,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此外,不断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沟通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公检法司座谈会、联席会、专题研讨会、庭前会议等,及时反馈情况、征求意见、达成共识,进一步增强各方履行职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联席会议

下一步,平乐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进一步加强与公诉机关、立案庭、法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刑事案件的流转节奏,及时分流案件,并逐步加大一次开庭合并审理案件数量,确实发挥合并审理的效率优势,同时探索远程庭审与现场庭审合并审理模式,进一步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双赢。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 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