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百事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相关资料图)

法院: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原则分割

□ 广西法治日报通讯员 唐云

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以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原则分割共同财产。

唐某某与朱某结婚后,女儿一直跟随母亲唐某某长期居住在其娘家。因长期两地分居,唐某某于2021年2月、2022年3月两次向全州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她与朱某离婚,女儿由她抚养,朱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女儿成年。

朱某称,在2020年3月至同年8月期间,其以唐某某名义向广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投资的16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该投资款进行分割。

全州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某、朱某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婚后缺乏沟通理解,夫妻感情不牢固。2021年3月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2022年3月唐某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确实无和好可能,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支持唐某某离婚的诉请。二人的女儿未满两周岁,依据法律规定并综合唐某某职业、经济情况等因素考虑,法院支持唐某某抚养女儿的诉讼请求。至于双方在广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全州分公司的投资款16万元的分割,考虑小孩跟随唐某某生活,小孩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消费支出较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二人的共同投资款由唐某某占9万元,朱某占7万元更为适宜。

全州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的女儿由唐某某抚养;共同投资额16万元由唐某某占9万元,朱某占7万元。

朱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桂林市中院审理后认定一审法院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原则分割双方的投资款,合理合法,并无不当,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理评析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一定要平均分配?答案是否定的。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从以下几个步骤解决:第一步,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就财产分割问题有统一约定,如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以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为准。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强调了“约定至上”,体现了民事领域对个人合意的尊重和保护。但需注意,此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且不能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第二步,如双方没有协议约定,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综合以下三个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原则。如已确定未成年子女归属权,法院会适当多分割财产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保障其抚养子女有充足经济支撑,保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二)照顾女方的原则。大多数情况下女性为了兼顾家庭和事业而投入的精力相较于男性更多,甚至有些女性会选择放弃事业全心投入家庭。女性离婚后再次进入社会难度大、获得经济收入能力也有所降低,基于公平原则考虑,法院在综合具体案情后会按照照顾女方原则给女方适当多分配财产。(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过错不分或少分,无过错多分,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未成年子女 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