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三举措”培育“法律明白人”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让群众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三举措”培育“法律明白人”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莫积斌 通讯员黄芳红

今年以来,来宾市兴宾区司法局聚焦队伍建设、素质提升、职责定位,抓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推动兴宾区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聚焦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提升“原动力”

兴宾区司法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来宾市兴宾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规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选拔条件,优先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长、村民小组长、优秀党员、“五老”人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中选拔人才充实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

截至目前,兴宾区共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997名,平均每个村3名,实现“法律明白人”连网成片、以点带面的格局,切实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聚焦素质提升,抓牢培训激活“内驱力”

兴宾区司法局结合实际,适时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自治区、来宾市“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把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不定期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他们影响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截至目前,兴宾区司法局共开展相关培训活动30场次,培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次。

聚焦职责定位,压实责任增强“服务力”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他们活跃于乡村、穿梭在村民之中,承担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成为基层治理最为活跃的“法治细胞”。

——当好普法“宣传员”。兴宾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等机会,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深入街头巷尾、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律知识,真正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有效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兴宾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是群众的“身边人”“守护人”的优势,积极配合村调解委员会,在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线索,第一时间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

截至目前,兴宾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910起,化解矛盾纠纷873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区司法局 千家万户 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