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关注:群众利益无小事 高效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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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柳州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赖隽群 通讯员李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通过走访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组织现场调解等方式,全力为群众提供纠纷化解服务,以司法为民真情,将纠纷“挡”之“化”之。

9月27日,柳州市屏山新村社区“三官一律”调解员邀请柳州市鱼峰区法院法官协助调解2起民事纠纷。9月30日,法官来到新村社区,与调解员、律师一起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首先调解的是一起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21年11月22日,新村社区一家幼儿园组织幼儿在操场活动,幼儿小明不慎摔倒导致右手骨折,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小明家长向幼儿园索赔,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倾听当事双方的意见,宣传相关法律,依法给出赔偿方案,并与调解员、律师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圆满化解这起纠纷。

另外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小刘、小张提起民事诉讼,鱼峰区法院已经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法官经了解得知,小张、小刘是同一个小区的居民,两人经朋友介绍相识。小张向小刘借款18万元,因未能按时还款,被诉至法院。双方承认借款事实,对本金数额没有异议,但对如何计算利息有分歧意见。了解情况后,法官与调解员、律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征求小刘、小张的意见,依法调整和优化还款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0月8日,小张、小刘到鱼峰区法院签订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关键词: 新村社区 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