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资讯!一份工作男性只需本科女性要研究生 女子遭遇就业性别歧视


(资料图)

龚律师:

我看到某烹饪职业培训机构的文案岗位招人,认为自己的各方面条件均符合招聘要求,准备前去应聘。可我后来仔细浏览招聘页面才发现男性只要具有本科学历,而女性须具有研究生学历,这不是明显的就业性别歧视吗?请问,女性劳动者面对就业性别歧视该如何维权?

读者李女士

李女士:

为了加大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新修订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就劳动者反就业性别歧视的途径作出以下新规定:

一是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该法第49条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第74条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监督并要求其限期纠正。”女性劳动者在遭遇就业性别歧视时,既可以向妇联、工会等部门求助,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或者向法院起诉,但最直接的维权途径还是劳动保障监察。面对某烹饪职业培训机构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二是对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就业性别歧视,劳动者或者有关组织可向检察机关投诉或举报,由检察机关向用人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虽然就业促进法早就规定,对实施就业歧视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确实存在着劳动者个人力量弱小,维权成本又高,很难通过私益诉讼维权成功的实际问题。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今后,女性劳动者再遇维权难题,检察机关将为女性劳动者“撑腰”。由检察机关向用人单位制发纠正和整改的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更具优势。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劳动保障监察 检察建议